| 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副标题: |
| 作者:贵阳市农…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7 |
|
| |
|
各区、县(市)农业局、畜牧中心:
省农业厅为推进我省农业品牌化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8]24号)和《关于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组织申报和审查评审工作的通知》(农质安发[2008]8号)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农办发[2008]113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请各区、县(市)农业局、畜牧中心按照农业部24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内符合评选认定条件的农产品生产及加工企业或社团法人积极申报中国名牌农产品,并于7月28日前(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统一汇总报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二、请各区、县(市)农业局、畜牧中心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第11号令)及其9个配套文件要求以及“底数清楚、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的原则,对照农产品地理标志固有特征特性和登记条件,做好本地区、本行业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的调查和组织申报工作,其中本辖区农产品地理标志资源清单请于8月5日前报市农业局市场与经济信息处。
三、本通知的所有附件均请从贵州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目(www.qagri.gov.cn)或贵阳农业信息网下载。
关于转发《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农产品地 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
附件1:省农业厅关于做好中国名牌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
附件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4: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
附件5:关于积极做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组织申报和审查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6:关于印发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9个配套技术性规范的通知
|
| 文章录入:gysagri 责任编辑:gysagri
|
|
上一篇文章: 通知
下一篇文章: 通知 |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