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基层动物防疫工作,我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共149万元。根据各区、县(市)实际情况,并综合考虑养殖量、行政村数、村防疫员数及财力情况,及时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进行了分配。资金主要用于对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开展强制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以及有关动物防疫等方面工作经费的补助,重点用于强制免疫注射工作经费支出。